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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去菜市场买菜的消费者发现,相比以往,一些包装蔬菜上加贴了一个证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正在全国试行,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
生产者自行开具合格证并作出承诺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工作,关乎民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按规定进行农产品检测、包装和附加标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要指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区域上,每个省都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率先试行;品种上,主要是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
“将合格证制度试行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质量工作考核、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农业农村部要求建立合格证制度与农业项目补贴、示范创建、品牌认证等挂钩机制,对率先试行合格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
倡 议 书
尊敬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放心农产品,从合格证开始。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不使用禁(停)用农(兽)药,遵守用药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产品安全。在产品上市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带证上市,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食用农产品经销商和采购单位在收购和购买农产品时主动索要并查验留存合格证,做好台帐登记完善溯源信息链,做到来源准确去向清晰;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要留心观察标注标识,养成索票索证习惯,为健康消费维权。
大家的积极参与将推进合格证制度的有效落实,形成良好的农产品监管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景臻·王旗营办公室宣